发布时间:2014-02-26 共2页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上述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所填表格一份装入主卷,其余两份放入材料袋中。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的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需粘好照片,全部装入材料袋中,其它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按规定程序上报。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按上述办法办理。
2、省及各市有关单位务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照片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时同时报电子版。
报卷地点:省人才中心305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联系电话:024-22503874
职称处咨询电话:024-22959120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