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4页

  2005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D

  [解析]投资总额在 400 - 42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210 万美元。

  2. [答案] 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则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5% 以上。

  3. [答案] C

  [解析]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前 20 日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4. [答案] B

  [解析]银行应与其他债权人按相同的清偿率受偿。

  5. [答案] C

  [解析]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6. [答案] D

  [解析]应该是“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1/4 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7. [答案] C

  [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8. [答案] A

  [解析]本票限于见票即付,谈不上到期日。

  9. [答案] C

  [解析]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之一是,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10. [答案] D

  [解析]属于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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