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法概述中,必须掌握破产界限或者破产原因;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申请、受理和债权人会议中,
(一)了解破产案件受理后的通知和公告;
(二)熟悉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受理的法律效力以及债权人会议决议的约束力;
(三)必须掌握破产案件的管辖、债权的申报、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召开、职权和决议方式、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及职权;
例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C.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D.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答案:ABCD
三、管理人方面,掌握以下两点:
(一)破产管理人的产生及其义务
(二)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和职责
例题:
关于管理人说法正确的是( )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 C.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并且辞职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