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誉的特性
(1)商誉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可确指的资产分开出售。
(2)商誉是多项因素作用形成的结果,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以任何方法单独计价。
(3)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能产生收益的无形资产,而只是超过企业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
(4)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起来的一项价值。
2、割差法确定商誉价值
商誉的评估值=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企业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
3、超额收益法可分为超额收益资本化价格法和超额收益折现法。前者要求超额收益预计可以一致持续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