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辅导:产权界定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一)全民单位产权界定的程序(掌握)
  1、全民单位的各项资产及对外投资,由全民单位首先进行清理和界定,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必要时也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进行清理和界定。
  2、全民单位经清理、界定已清楚属于国有资产的部分,按财务隶属关系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
  3、经认定的国有资产,须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有关手续。
  (二)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程序
  1、建立产权界定小组,具体负责企业产权界定工作。
  2、查阅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3、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和界定。   4、经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由企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表,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
  5、经认定的国有资产,要明确管理主体,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6、调整会计帐目,属于政府部门投资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全民单位与其他经济成份之间产权纠纷的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经济成分(不包括集体科技企业)之间发生的产权纠纷,由全民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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