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体系作用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地、强制取得财政收入而发生的一种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国民收入和积累的社会财富,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职能。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二)我国的税收体系
  (1)根据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区分,可分为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等五类:(2)按照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区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共享税等三类;(3)按计征的标准区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类;(4)按税金是否包含在商品价内区分,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两类:(5)按纳税主体的国籍区分,可分为对内税和对外税。
  1.流转税。
  (1)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2)流转税的特征。①流转税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联系紧密。②流转税与商品价格联系紧密。③流转税的缴纳者和税收的实际负担者往往是分离的。
  (3)流转税的种类。流转税类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乡维护建设税等。
  2.所得税。   (1)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益有总收益额和纯收益额之分。它是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
  (2)所得税的特征。③征税客体是纳税人全年实际所得额或收益额;②以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为征税原则,③除适用比例税率外,还适用超额累进税率;④根据纳税人全年所得额或收益额征收,采取按季预征、年终结算的方式。
  (3)所得税的种类。目前的所得税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财产的价值额或租价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统称。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4.行为税。行为税是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统称。行为税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宴席税、耕地占用税、城乡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资源税。资源税是为了促进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而对资源产品征收的各个税种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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