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1)设立条件
  重点掌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发起,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没有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法律规定为1000万元。
  (2)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掌握其概念。
  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3)设立程序
  (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如果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并由他兼任公司经理,同时,可不设监事会。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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