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辅导:信托的概念和特征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信托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具有下列特征:(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2)信托以实现受益人的利益为目的;(3)信托中,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行使;(4)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
  信托与代理的区别是:(1)信托中的受托人是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信托权限一般不受限制;代理人则是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活动。(2)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互分离,代理所涉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同属于被代理人。信托与行纪的区别是:(1)信托涉及财产管理、利益分配等广泛事务,行纪主要是受托买卖。(2)信托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行纪则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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