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辅导:一般代理的特点及内容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一般代理的特点
  (1)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成交后收取一定的佣金; 
  (2)委托方在某地区往往可拥有数个一般代理方; 
  (3)委托方有权越过一般代理方在其代理地区进行商业活动,而无须支付佣金给一般代理人; 
  (4)一般代理因不享有独家代理的专营权,因此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一定量商品的义务。 
  代理协议的内容
  一般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①协议的性质。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②授权范围。如代理的业务范围、时限和地段等; 
  ③佣金条款。主要包括:计算佣金的价格基础是CIF还是FOB,计算佣金的方式、佣金支付的时间和结算方法、佣金率及其计算方法等; 
  ④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义务规定。 
  通常规定,代理人必须经常就销售情况定期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或市场报告,有的协议则对代理人对商品售后服务的义务权限作出规定,并对此义务的相应报酬及支付方法作出规定。为了更进一步确保委托人的利益,有的协议明文规定代理人担保客户按期支付货款,委托人支付代理人保付佣金;代理人的有关代理业务及其帐目应对委托人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收受贿赂并参与委托人的竞争活动;代理人有将有关帐目提供委托人审核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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