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民法学大纲解析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2页

  三、对大纲重点知识点的梳理

  前已述及,民法博大精深、知识点众多,而且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作为民法的核心部分处处是重点,所以下面所梳理的知识点都只能是相对的,笔者建议考生对于前述的总则、物权和合同(起码对合同总则部分和重点合同类型)部分全盘掌握,不留空白。

  第一章绪论

  对第一节和第二节的知识点理解即可,掌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其是私法、权利法;第三节是本章的重点,要掌握并能再认民法的各个基本原则,知道其含义和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本章讲的是民法的基本知识,是学习民法的基础,应当全部予以理解掌握。尤其要注意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公民(自然人)

  本章也是民法基础性章节,对其内容应当全部掌握。要特别注意民事权利能力的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设定和职责中对被监护人财产处分的限制性规定等。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人合伙是历来考试的重点,应该彻底吃透。

  第四章法人与其他组织

  本章和第三章一样是对民事主体的规制,属于民法的基础性知识,应全盘理解。主要是要掌握第三节法人设立的原则,此外要注意法人的特征、分类、法****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一致性。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

  在掌握了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部分的知识后,这部分的理解应该是不成问题的。本章处处是重点,考生不应落下任何一个知识点,此处不多赘述。特别提醒要牢记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几个例子。

  第六章代理

  理解代理的类型、产生方式和行驶,重点掌握第四节无权代理,尤其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

  第七章时效与期间

  重点掌握第二节,尤其是特殊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等。

  第八章物权的一般原理

  要了解物权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对物权的保护。本章是整个物权法的基础,建议考生全盘理解掌握。

  第九章所有权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是本章的重点所在,对第一节和第二节的知识应当能够再认。

  第十章共有

  掌握两种共有的类型、特征、处分以及两者间的区别,同时要特别注意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应掌握其概念、特征、内容,特别注意其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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