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4页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和时间:

时间

10月29日

8:30-11:3010月29日

14:30-17:00

科目专业综合英语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凡达到我校初试合格成绩,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复试。复试的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面试内容为法律职业素质综合考查。

复试和录取时间一般在次年春季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录取标准与招生名额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在考试成绩发布之后进行,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四),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交验下列文件: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张复印,以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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