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01 共2页
五、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
(二)初试科目
1.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人数 | 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 | 备注 |
※066法学院 | 0931-8913767 | ||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 |
2.法律硕士(法学)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人数 | 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 | 备注 |
※066法学院 | 0931-8913767 | ||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三)复试时间:2011年4月,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规模限制无法参加复试或参加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第二志愿招生单位。
(四)复试地点:兰州大学法学院
六、录取与培养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全部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被录取为在职培养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被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考生,毕业后,按毕业当年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员全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三)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授予法律硕士学位,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四)学费:90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1.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
2.兰州大学法学院联系电话:0931-8913767,网址:http://law.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