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硕辅导:公民的基本义务特性和内容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1、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有着如下特性:
   (1)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2)基本义务具有制度保障或法律保障的性质;
   (3)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的一体性。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公民的其他义务。
   其中,服兵役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以及受教育的义务是最具有典型意义的三基本义务。从基本权利的主体与基本义务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来看,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之间具有一般情形下的同一关系和具体情形下的对应关系,而从彼此的内容之间的关系来看,二者之间则具有一般情形下的非对等性和特定情形下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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