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法理学(第八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一节   法律渊源

  一、法律渊源的含义

  法律渊源的概念。

  二、法律渊源的分类

  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第二节  法律分类

  一、法律的一般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法律的特殊分类

  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