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历年试题分类解释(刑法总则)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8页


十五、刑罚裁量 
   主要是要记住一些法定的量刑情节,考试的时候这个考点基本都是跨度的考察。只要记住其他知识点的规定就可以,没有必要特地背这些法定情节。不过案例分析肯定会结合这些来考。 
历年试题: 
1、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有( )。[2002]
  A.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B.累犯 
  C.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     D.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罪 
2、根据刑法规定,适用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2003]
  A.中止犯                B.教唆未遂的教唆犯
  C.犯罪以后自首的            D.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
十六、刑罚裁量制度 
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制度包括[2001]
A、累犯 B、立功   C、减刑   D、自首
分点知识: 
一、累犯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尤其要注意,缓刑考验其间或者结束后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其间犯罪的同样不构成累犯。 
历年试题: 
1、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2005年简答26) 
2、对于累犯,不适用减刑。[2001判断] 
3、下列()等情形不应当成立累犯。[2003]
A.甲被处一年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又犯可判三年有期徒刑的盗窃罪
B.乙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可判5年有期徒刑的抢劫罪
C.丙在假释考验期间,又犯可判无期徒刑的强奸罪
D.丁在3年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又犯可判6个月拘役的侮辱罪 
4、纪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请求,帮助朋友贩卖了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 )。[2004] 
A、 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属于毒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
C、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D、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 
二、一般自首的成立要件及刑事责任,注意自首又有重立功表现的刑事责任 
历年试题: 
1、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2000]简答
2、具有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2001判断]
3、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立功表现的,( )。[2003]   
A.应当免除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数罪并罚的原则及适用,尤其是具体情况的适用,比如发现漏罪或犯新罪,假释、缓刑情况下的处罚。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其计算方法简单说就是“先并后减”;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其计算方法简单说就是“先减后并”; 
3、假释其间犯罪的,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计算;发现漏罪的,不管是其间发现还是考验期满后发现,同样要撤消假释,按照“先并后减”计算。 
4、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或者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其进行数罪并。由于缓刑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不存在刑期的计算问题。 
5、另外,尤其要注意刑法分则当中的那些特别规定,虽然属于牵连犯或者其他类型的犯罪,然而分则规定按数罪定罪处罚,这些每年肯定都要考。 
历年试题: 
1、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2005]
A.判决宣告前,查明甲分别实施了三次受贿行为,数额分别为2万、3万、5万元
B.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受贿2万元的罪行
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
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执行完毕后,又发现其在该次盗窃以前还有一起重盗窃犯罪行为
2、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 )。[2000]
   A、并罚原则   B、吸收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折中原则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是[2001]
  A、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
  B、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
  C、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D、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4、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 )。[2002]
  A.吸收原则               B.相加并科原则
  C.先减后加原则             D.先加后减原则
5、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2003]
  A.再犯故意犯罪             B.再犯过失犯罪
  C.发现遗漏了其他故意犯罪        D.发现遗漏了其他过失犯罪 
6、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2004]
A、 限制加重原则 B、并科原则 C、吸收原则 D、相加原则
四、缓刑的适用条件,考验期,考察机关,至于缓刑的法律后果一般都是与数罪并罚结合考察,这里就不再解释了。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