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09年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7-11 共2页

  一、学校及学院介绍
  云南师范学位于 “天气常如二三月,花枝不断四时春”的春城昆明,占地3680亩。学校创办于1938年,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学。在70年的办学历程中,云南师秉承西南联“刚毅坚卓”的校训,立足边疆,服务云南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学生1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5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5人、中科院“百人计划” 1人、1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获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2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本科专业54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1门。学校设有31个科研机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图书馆藏书242万册。“十五”期间,学校共承担了包括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重基础研究前期专项计划等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58项,科研经费达到1.84亿元。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西南地区中学英语师资培训基地,是中国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中国为东南亚国家培训汉语师资基地、中国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基地和首批代表国家赴国外创办孔子学院的学,具有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资格。
  云南师范学体育学院创办于1962年,目前,学院有在职教职工100人,专任教师84人。其中,博士11人、硕士生27人;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8名。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3人、讲师36人;硕士生导师22名;国家队教练3人;国际级裁判1人,各类国家级裁判22人;现已初步建成了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优、实力强”的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学科教学论、教育硕士(体育教育方向)和高校硕士(体育教育训练学方向)3个硕士学位授权培养点,同时拥有体育学校级一级重点学科,设有3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其中,有1个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点(体育教育专业);有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和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民族传统体育。现已成为云南省培养基础体育教师、专家型体育科研人才、专家型运动训练人才、高级体育管理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设有国家级体育文化研究基地,云南省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云南省体育科学学会社会体育专业委员会2个省级专业委员会、设有云南师范学体育科学研究所、云南师范学体育文化与产业研究中心、云南师范学休闲体育与健康研究中心、云南-东盟国际体育文化研究与交流中心等4个校级研究机构;10个教研室,9个实验室;1座现代化的综合体育馆,20余个室内体育场馆,10处室外运动场;一个藏书近4万册的图书资料室。近五年来学院共承担科研项目近100项,发表学术论文432篇;共获准各级科研成果奖80项。
  多年来,学院始终保持较高的竞技运动水平,所培养的运动员在奥运会和一系列国际重比赛中;在全国各类高水平运动竞赛和全国运会比赛中,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绩。有100余人次达国家运动健将标准,200余人次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有50人次在残奥会[含奥运会]和一系列国际重比赛中获奖;有300人次在各类国家级运动竞赛中获奖;有218人次在各类省级运动竞赛中获奖。曾先后培养出了李季、张娴、熊小明、王晓福、田恒恒、李鹏、鲁韦媛等一批为国争光的优秀选手。
  经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云南师范学运动训练专业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体育类普通高考生,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类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能胜任各级各类学校运动训练和竞赛,竞技运动科研,竞技运动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在专业或职业运动队,各类体育院校、高等院校运动队和体育传统学校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学分后,颁发云南师范学毕业证书,符合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云南师范学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运动训练学、体育竞赛学、运动选材学、运动保健学、运动生物力学、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健美操等运动项目提高课和普修课。
  三、招生计划和项目
  1.招生计划:2009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数为:50名。
  2.招生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体操、网球、乒乓球、羽毛球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以上的优秀运动员,国家一级以上的运动员优先。
  2.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资格或同等学历(含中等体育学校、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须附相应的学历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3)考生应具有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的技术等级资格。其技术资格的认定按国家体育总局2000年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考生在报考时均须提供相应有效的技术资格证书和复印件,一级以上运动员还须提供其技术资格证书的编号以备查验。 
  (4)考生必须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一级以上运动员的年龄应不超过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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