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学院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7-11 共3页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一、招生项目:田径、篮球
  二、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10名(学校根据报名考试情况酌情调整,以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①填写报名表;②交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③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⑤近三年运动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它获奖材料;⑥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登陆赣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gnsyzsxx.com)下载报名表。
  3、考生办理报名手续的同时,必须在所在市、县高招办进行高考报名,否则录取备案时发生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报考学生资格采取二级审查的办法,报名时由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再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监察室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学校向合格考生发放具体测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费(代收):50元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0日
  2、报名地点:赣南师范学院招生办(黄金校区)
  七、招生考试办法
  1、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在生源所在省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和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
  1)报考我校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报考我校的二级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要求,我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学校对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等情况,考虑其本人志愿,结合学校情况,适当安排专业。在校期间,要求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参加各项比赛;
  3、若教育部、教育厅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新规定,我们将按新规定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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