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1-09-29 共4页

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公布

大连理工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二期重点建设的学校,2003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是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的学校。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2000年我国设立的第10个专业学位之一,是适应现代社会管理日益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我校公共管理学科自2000年发展至今,共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552人,为辽宁省和新疆等全国其他地区培养和培训了超万余名的党政干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2006年被辽宁省人事厅授予“辽宁省公务员培训基地”。2010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同时还设有高等教育学、区域经济、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相关等硕士点,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经济管理两个方向的博士点。形成了学科交叉、相互融合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特色。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以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为龙头,培养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特色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形成具有特色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模式。我校通过加强与美国、德国等国家地区进行国际学术交流,不断创新应用型导向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培养模式,为地方政府和区域社会发展服务。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公共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目前配备专业教师49名,其中教授17名、副教授16名、讲师16名,其中28人具有博士学位。从国内著名高校聘请“长江学者”等兼职教授,聘请海天学者、国外客座教授为学生授课、讲座,形成了大连理工大学高起点的办学特色。为了更高地培养在公共组织从事公共事务或公共服务的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高级公务员,使教育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学校从政府等公共部门聘请了一批实践导师,参与讲座及论文指导等环节,建立了“学界、政界、业界”联动的实践教学基地。聘请实践导师制度,为考生能够结合本学科的理论研究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将本着“造就卓越领导者,培养优秀公务员,全面提升学员价值”的教育宗旨,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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