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11-09-29 共3页

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公布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目前最为重要的管理类硕士学位之一。MPA以培养高层次的、以政府管理为主兼顾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培养点。在深圳大学MPA教育中,设有公共管理与政府创新、公共政策以及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等培养方向。

承担MPA主要教学工作的管理学院拥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商管理6个本科专业,横跨管理门类的三个一级学科,具有很好的互补性;以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为依托,深圳大学MPA项目拥有一支力量雄厚、团结合作的师资队伍。目前,MPA教育师资队伍达3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人。

培养公共管理的高层次、实践型的专门人才,是深圳大学MPA教育的奋斗目标;铸造 MPA学员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进取的团队精神,是深圳大学MPA教育的办学特色。深圳大学MPA项目的建立,开启了特区本地高端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序幕,我们真诚欢迎有志于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社会俊才加入到深圳大学MPA的行列。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共45名(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2年9月1日。)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注意: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复试报考资格复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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