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9-04-15 共2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中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2、凡报考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美工设计类(本科)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生提前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教招考信发【2008】13号)的要求,提前进行网上报名和考生确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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