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22 共6页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其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第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优秀 得3分 良好 得2.5分
及格 得2分 不及格 得1分
(三)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四)严格体育考试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体育考试经费由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在事业费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