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类商品:
a、钢材中的铁及非合金钢材、不锈钢
b、初级形状的聚乙烯、聚酯切片(塑料原料)
c、天然橡胶
d、涤纶长丝、化学纤维短纤(化纤原料)
e、棉花、棉纱、棉坯布
f、羊毛
g、冻鸡、食糖、植物油(非经化学改性)
其它为允许类
③分类管理的内容:
a、任何类企业都不得开展禁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b、D类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
c、C类企业只要开展加工贸易,必须按应征税款,缴纳保证金“实转”。
d、B类企业允许类产品,不缴纳保证金空转;限制类产品,缴纳应征税款50%的保证金“实转”。
e、A类企业设台帐,但不管是允许类还是限制类,都不用缴纳保证金“虚转”。
f、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或年进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自营生产企业1000万美元),或者年加工出口1000万美元的AA类企业,不办理台帐“不转”。
(但备案,由此可见备案、台帐、手册三梯级)(两区也是备案但不设台账)
g、�Q1万美元,78类服装辅料、A、B类企业,不设台帐、不缴保证金,但要备案并申领手册。
即不转领手册
h、�Q0.5万美元,78类服装辅料、A、B类企业,不设台帐、不申领手册,但要备案(在合同上海关签章、编号,报关时凭合同报关。)
即不转免手册
*78种服装辅料:拉链、钮扣、鞋扣、扣绊、搭扣、摁扣、垫肩、胶袋、花边、滚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