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报关员考试复习考点: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2页

  保税物流中心货物的报关程序:保税物流中心存放货物的范围和期限、管理要点及报关程序。

  (一)概述

  1.含义:保税物流中心(A型)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A型

  公用型: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自用型:中国境内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 功能

  

  3、管理

  (1)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物流中心管理制度,协助海关实施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的监管。。

  (2)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不得在本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3)物流中心(A)型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1年,特殊情况,延期不得超过1年。.物流中心(B)型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4)企业根据需要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分批进出货物,月度集中报关,但集中报关不得跨年度办理。

  (5)未经海关批准,保税物流中心不得擅自将所存货物抵押、质押、移做他用等处理。

  (6)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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