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关员考试资格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2页

北京海关2011年报关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187号令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当自3月7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打印,填制样本及填制说明见附件1);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打印,填制样本见附件2)、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北京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北京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北京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北京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北京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延长10日。

北京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递交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规定的,海关可以在审核后当场作出决定并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教育处。

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北京海关(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北京海关办公大楼8F08房间)

3月7日—9月7日,每周五办理,上午8:40至11:40;下午13:4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5736884

附: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样本、填制说明

2.《授权委托书》填制样本

北京海关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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