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2页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一、种子、苗木
种子、苗木检疫审批:植物种子、种苗,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入境后需隔离检疫的,还要向检疫机构申请隔离场,带介质土的还需办理特许审批。
报检提供的单证: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合同、发票、提单;《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输出国家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等;需调往目的地检疫的,还需提供目的地检疫机构出具的《准许调入函》;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的货物,按规定提供有关包装的证明。
二、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茄科蔬菜主要有番茄、辣椒、茄子等)。
检疫审批进口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需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报检程序:持有关资料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报检单证: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合同、发票、提单;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产地证等。
三、粮食和饲料
粮食和饲料报检:
范围“粮食”指禾谷类、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的籽实及其加工产品;“饲料”指粮食、油料经加工后的副产品。检疫审批国家质检总局对入境粮食和饲料实行检疫审批制度,在签定合同前有国家质检总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报检程序及提供的单证:在粮食和饲料入境前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合同、信用证、输出国家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发票、提单、产地证。
四、其他植物产品
干辣椒需办理检疫审批。木质包装的报检木质包装材料不包括胶合板、纤维板等人造板材。
报检程序:对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货物和入境货物的木质包装,在入境口岸清关的,凭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口岸海关办理通关手续,转关的凭指运地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
报检提供的单据:
1.美国、日本的货物,按有关规定向检疫机构提交以下证明:使用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美国日本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品出具的《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 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声明》。2.韩国的货物,应避免使用针叶树木质包装:使用针叶树木质包装的,需在出口前进行热处理,或经中方认可的有效方法,并由韩国官方检疫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使用非针叶木包装的或无木质包装的,出口商出具《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或《无木质包装声明》。3.欧盟的货物,提供下列证书: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出具官方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无木质包装的,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