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农民工的“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2页

  农民工远离家乡,用辛劳和汗水构造城市繁华的同时,许多人却不得不面对工伤无补偿、有病看不起、养老无着落的困境。农民工,由于身份的限制,大部分被隔阻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将农民工真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每一位农民工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已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边缘群体 

   和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所能沐浴的社保阳光可谓微乎其微,据省劳动保障部门统计:今年3月底,全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511人,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63万人,仅占146.89万进城务工农民的1%左右,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也不超过农民工总人数的10%。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从事的是建筑施工、煤矿采掘等高危行业,工伤发生的几率大大高于其他行业。农民工置身于社会保险的大门之外,导致用人单位往往采取拖、逃、推、避的手法,阻挠农民工工伤认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去年9月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潘明胜的工伤认定。潘明胜之妻周冬花激动地说:“我心里虽然得到一些宽慰,但我们农民工要获得工伤补偿真难呀!”

  2003年,余江县农民工潘明胜在梨温高速公路修复作业时,被一辆大货车挂撞导致当场死亡,生活陷入困境的周冬花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希望获得补偿。按照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为潘明胜投工伤保险,工伤补偿费用需由用人单位承担。于是梨温高速公路公司对劳动部门作工伤认定百般阻挠,并诉诸法庭。

  据了解,去年,因单位没有为职工投工伤保险,仅省劳动保障部门就先后6次与有关单位对簿公堂。

  专家指出,没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险,农民工看病全靠自己掏腰包,加剧了农民工“小病不愿治、大病不敢治”的状况,对他们的健康状况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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