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个人账户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统账结合并不是部分积累制的唯一模式,以波兰为首的东欧国家进行的名义账户改革也逐渐成为部分积累制的重要手段。从世界范围内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抛弃单纯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即以瑞典为代表的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和以智利为代表的完全积累制),而选择部分积累制。
以美国为例,2001年以前,美国的社保基金管理采用现收现付制,美国联邦社保基金(OASDI)的可持续性主要靠不断上升的缴费率来支撑,从1939年的2%逐步增加到现在的12.4%,到2030年则需要上升到16.83%才能收支平衡。有研究发现,战后50年间扣除通胀因素,投资于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的年均收益率为7%左右,投资于债券的年均收益率为3.3%。按此估计,目前工作的一代人只需要将其工资的3.1%拿出来做一个60%股票40%债券的组合,未来67岁退休时就可以拿到与目前占工资12.4%的OASDI基金所获金额相等的退休金。人们对现收现付的OASDI越来越缺乏信心。为此,2001年底由民主、共和两党各8名成员组成的"加强社会保障总统委员会"发布了《总统委员会报告》,提出类似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
另外,2003年俄罗斯颁布结合个人账户的半积累制方案;2005年1月,斯洛伐克开始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总计18%的缴费被"名义"个人账户和现收现付制平分)。考|试/部分积累的混合模式已经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流行,成为发达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进行改革的重要选择之一。当然,目前的统账结合体系的不足也是明显的。据不完全的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个人账户已经形成约7400亿元的"空账"。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统账结合并不是部分积累制的唯一模式,以波兰为首的东欧国家进行的名义账户改革也是逐渐成为部分积累制的重要手段,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
提升统筹层次及扩覆盖范围
在中国目前主要以县级统筹的条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约和监管不力,可能就会在客观上为一些挪用和违规案件提供了潜在的可能
据统计,全国仍有80%的人口不同程度地难以有效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在这样的情况下,提高统筹层次显然缺乏必要的现实基础 在当前的条件下,实行区域统筹是为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赢取时间的关键之一。通过社保基金的区域调剂,部分程度上回避了中国社保基金存在的巨缺口,是现行社保基金管理运作体系满足阶段性发展需要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多数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采取中央政府集中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作。以英美两国为例,美国的社会保险计划主要有三类,即联邦养老保险(OASDI)计划,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计划,以及联邦/州失业保险。全部三类社保基金均以工薪税形式征集,并纳入各计划在财政部所属的基金专户,统一由联邦政府设立的信托基金托管委员会进行管理和运作。英国也是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的单一制国家,实行高度集权的社保基金管理体制。中央政府负责统一制定重的全国性社会保障政策,具体事务绝部分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派出机构承担,地方政府只是根据自身财力小提供一些补充性的、地方性的社会服务,中央政府对其中许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他实行中央政府集中统筹的发达国家还有澳利亚、法国、日本等。毫无疑问,统筹水平越高,集合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就越强,这是数法则的一个基本原理。
另外,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目前主要以县级统筹的条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约和监管不力,可能就会在客观上为一些挪用和违规案件提供了潜在的可能。无论从防范化解风险的角度,还是基金管理和监督的角度,提升统筹层次都是下一阶段中国社保基金管理领域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提升统筹层次就不能不提到扩覆盖范围,这两者有着不可割断的密切联系。覆盖范围的扩必然能够推动统筹层次的提高。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覆盖了城镇企业职工,其中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其他经济成分的职工尚处于逐步加入的过程中,虽然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但参保人数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仍处于30%左右的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在城镇地区的覆盖面还比较有限。此外,占全国总人口60%的农民尚无基本养老保险。据统计,全国仍有80%的人口不同程度地难以有效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在这样的情况下,提高统筹层次显然缺乏必要的现实基础。考|试/如何扩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也是下一步需要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之一。
强化风险控制
要将社保基金行政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相分离,建立统一、独立的强势监管主体,专司监管,从制度上最程度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 在现代风险控制理论中,全面性、独立性和制衡性是基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中不可缺少的三条重要原则,是预防和规避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具体来说,全面性原则是指风险控制必须涵盖基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参与其运作的各个当事人,并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过程中去,包括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环节。独立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监督中,监察稽核部门要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基金管理的各个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运作进行稽核和检查。制衡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特别是要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问题。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运作乃至监督,这三条原则也同样应该适用。
当前,中国的社保基金管理必须要在体系建设上明确这三条基本原则,要全面地考察制度、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等各个环的风险所在,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约束机制;要加在监督管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将社保基金行政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相分离,建立统一、独立的强势监管主体,专司监管,从制度上最程度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
力推企业年金发展
目前中国养老金规模整体偏低,需要弥补缺口很,仅靠基金养老保险还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力发展企业年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公共养老金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在养老金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多支柱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社保基金"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弥补因社保缴费降低而导致替代率降低的一个重要补充措施,同时也是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
从世界范围内看,多数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的企业年金体系,在美国有70%的企业加入了企业年金计划,德国和日本则分别为40%和60%;从覆盖率角度,丹麦与荷兰的企业年金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英美也有50%以上;从替代率角度,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占30%~50%。
无论从发展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角度还是从解决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现有矛盾角度,企业年金都是极为重要的环节。考|试/目前中国养老金规模整体偏低,需要弥补缺口很,仅靠基金养老保险还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力发展企业年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下一步社保基金管理和运作改革,从企业年金角度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落实税收支持和金融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支持。企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年金管理运作模式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以美国为例,和OASDI不到70年的历史相比,美国的企业年金已经有120多年的历史。发展至今,企业年金计划产生了多种不同的模式,投资方向也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主要以房地产抵押债券形式)等。更为市场化的企业年金显然更加需要完善的配套法律和政策。当然也包括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同步规范企业年金增量与存量资金。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以后,一系列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相继出台,中国的企业年金管理运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都在不断完善之中,尽快完善企业年金管理配套法规应在情理之中。在推进解决制约企业年金增量发展的配套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对存量的企业年金的重组和转型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考|试/当前粗略的统计,存量的企业年金资金规模约在千亿左右,因为沿用旧的管理办法,与新的企业年金计划基本上是脱节的,这部分资金游离于新的企业年金监督管理体系之外,是中国社保基金中需要重点改进的部分,所以存量的企业年金管理非常需要市场化的转型,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三,加强企业年金管理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的企业年金监管有利于保护计划受益人的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有利于培育年金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是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总的说来,现行的企业年金监督管理是符合当前阶段性需要的,重点是要做好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年金参与机构管理交易、企业缴费、参与机构的治理结构、营销环节、投资独立性、信息报告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年金监督管理是基本养老保险监管以及商业保险监管所不能替代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