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概论:第五章财产保险(自测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4-12-26 共3页


案例6分析
保险公司应当拒赔。因为刘某将该房屋出售给李某,但未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批改手续。所以,李某作为原保单的被保险人,已经失去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对其拒赔是理所当然的;另一方面,李某虽然是房屋的所有者,也蒙受损失,但他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不存在保险关系,也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7分析
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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