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宪法的指导思想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彭真同志在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指出:“这次修改宪法是按照什么指导思想进行的呢?宪法修改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的政治基础。现行宪法颁布以来,我国经济建设迅猛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宪法本身也必然要向前发展。继1988年通过两条修正案之后,1993年八届人大又对现行宪法作了修改,通过了第2条至第l l条宪法修正案。宪法的修改使得有关的规范和内容进一步适应客观实际,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根本法的作用。同时,宪法自身的原则精神和总的指导思想也因此而获得新的发展。来源:

  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修改宪法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建议进行的。1993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明确指出:“这次修改宪法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既然以党的十四大精神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去修改了宪法,那么,宪法便因此而获得了新的质素,这是理所当然的。由此可见,在1993年以前,我们说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过1993年以新精神新思想修改宪法之后,现行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更加全面,应该理解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了。宪法的指导思想不仅是指制定宪法、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它也应是实施宪法的指导思想。全国人民应当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这个指导思想去遵守宪法和执行宪法。有的同志问:现行宪法还要不要再进行修改?应当说,现实一直在发展,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在不断深化。而宪法、法律通过后都是比较固定的,往往会发生同现实脱节的地方。1993年修改宪法的时候,大家提了不少意见,还不止修改了的九条。当时是可改可不改的就不改。现在看,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对宪法再作一次修改是必要的。至于修改哪些地方,需要很好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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