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表示。
(1)有效的承诺须具备条件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
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承诺生效的时间
表示同意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3)承诺的撤回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卖方权利担保和卖方的质量担保(考点)
1、卖方义务的质量担保义务
(1)质量担保义务是卖方最主要的义务,一个绝对义务。(与风险转移无任何关系,只要在卖方发货时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卖方无条件的承担责任。)
(2)质量标准的问题。
质量标准的判断的基本顺序:
① 强制标准包括出口国、进口国、国际组织的强制标准;
② 样品标准注意:双方当事人一致约定以样品为准;样品具有可对比性;样品不可发现的瑕疵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③ 约定标准就是其它约定标准
④ 常规标准,包括通常使用目的,特定使用目的,商标品牌标准。
⑤ 卖方标准也叫出厂标准
2、卖方义务权利担保义务
(1)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
(2)质量担保义务。
考题:.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卖方交付货物的( )应与合同规定相符。(2005年)
A.数量
B.重量
C.规格
D.包装
答案:AC
(3)权利担保义务分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
① 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等。
② 知识产权担保,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
(4)公约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
① 地域限制,并不要求卖方对全世界的知识产权都提供担保,公约规定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的营业所所在地和货物的销售目的地(这个地点必须是卖方在订立合同前订立合同时已经知识和应当知道这一个地方)的法律。
确定“买方的营业所所在地”要注意,如果买方是一个德国的公司,在同卖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告知卖方货物是买到英国的,此时虽然合同在履行的时候,货物没有转经德国,如果货物侵犯了德国的知识产权,卖方依然要承担担保义务。
② 买方知情权的限制
ⅰ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侵权,卖方免除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买方不能向卖方索赔;
ⅱ由买方提供的技术规格来进行生产或技术标准来生产造成侵权,买方不能向卖方索赔。但是注意,被侵权人可以基于侵权关系向卖方索赔。
(3)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
买方一旦发现了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要及时索赔及时通知。
3.买方义务
接受收货和支付付款
(1)卖方支付货款的义务
支付准备步骤,如果买方没有依合同或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使支付成为可能而完成一切必要的步骤和手续,也构成违约,将引起相应的违约赔偿。只要买方已采取了一切合理的步骤,但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障碍仍不能获得所需的批准时,买方可以免除其责任。
(2)在任何情况下买方都必须接受货物并且保全货物。易腐易烂货物必须要及时处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卖方。
(四)违约责任
1.救济措施
常见的考点:哪些违约措施是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条件是什么?各种违约救济措施里哪些可以并用?哪些不可以并用?
如:损害赔偿,可以跟其他所有的违约救济措施并用。
交付替代物和解除合同是不可以并用的。
(1)适用条件
① 卖方违约的时候,买方补救措施,首先买方要求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有一个适用的条件就是买方不得采取与之相抵触的其他救济措施。
② 要求实际履行即可以针对根本违约,也可以针对部分违约。
③ 交付替代物必须是根本违约。
④ 修理是卖方对所交付与合同不符的货物进行的修补、调整或替换有瑕疵部分等。
④ 减价。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
⑤ 解除合同。在交付替代物和解除合同的时候,买方要返还货物。
2.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
(1)中止履行合同
发现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信用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可以由此得出结论其将不能够履行合同中的主要或者大部分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如果对方提供了充分的担保,当事人要继续履行合同。
(2)损害赔偿:包括可预期利润在内的全部损失额给予赔偿。
(3)支付利息
(4)免责
(5)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
(6)保全货物
考题: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以下有关保全货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年)
A.买方或者卖方都可能承担该义务
B.仅由卖方承担该义务
C.仅由买方承担该义务
D.该义务的承担不可以采取出售措施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