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辅导:第五章(5)1

发布时间:2011-07-28 共1页



  第五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刑法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具体概括为八大类。

  构成特征

  (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大多数是一般主体,但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

  (四)主观方面,少数犯罪是过失,绝大多数犯罪是故意,在故意犯罪中,有的还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要件。

  种类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刑法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具体概括为八大类: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这是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犯罪。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金额达5万元以上

  2、生产、销售--假药罪:危险犯

  3、生产、销售--劣药罪:实害犯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危险犯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犯,有结果则为结果加重犯

  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 相关图书

  品等,造成严重后果

  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

  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造成严重后果 (二)走私罪

  这是违反海关监管的犯罪。主要包括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走私核武器的定[走私武器罪]

  3、走私--假币罪:

  4、走私--文物罪:须为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才犯罪。

  5、走私--贵重金属罪:须为国家禁止“出境”的贵重金属才犯罪。

  6、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8、走私--淫秽物品罪:须有“传播”或“牟利”的目的。

  9、走私--废物罪:固、液、气态,情节严重。

  10、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上述加上毒品之外的其他货物,偷逃税达5万元以上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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