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2页

  五、考试成绩与考试信息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六、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国资委法规处联系。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60元/人·科。

  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院)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者。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必考科目的考试。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