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穗人发[2005] 1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研究生应为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2)在职教师应为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在省、市重点中学工作经验、有多年高三教学经验的骨干老师。中级职称要求35岁以下、高级职称要求40岁以下。特级教师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5岁。
(3)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
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部分条件。
(二)教辅人员、职员岗位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
2、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物理实验员岗位:物理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本岗位只招收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毕业生,30岁以下)。
(2)化学实验员岗位:化学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生活指导员岗位:思想政治教育或心理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电教员岗位:电化教育专业,具备指导学生电视台的能力,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教务员岗位: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部分条件。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请于2008年4月14-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广东广雅中学报名。全国各地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到广雅中学报考。
2、报名资料:简历(贴照片)、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广州市学校的在编教师报名时需出示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面试
1、第一轮面试。
(1)第一轮面试与报名同时进行,面试由考官小组组织。
(2)第一轮面谈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在第一轮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
(4)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2、第二轮面试:
(1)第二轮面试包括试教和面谈两个环节。
(2)试教和面谈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第二轮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
(3)第二轮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体检:在第二轮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基本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