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10、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考评主要项目及指标:一是围绕配合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年终年度考核的排名和位次);二是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情况(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队伍及单位自身建设情况。绩效考评实行一月一抽查、一季一通报,年终针对考评项目实行百分量化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年终福利兑现的主要依据。通过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使整个司法行政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条理化,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事事有标准,人人有责任。把管理工作由经验型、被动式向科学化、主动式转变。
11、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树形象,通过创建鼓干劲,不断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深入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五型”机关活动,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做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结合行业特点积极争创“县级文明单位”,以争创最佳文明单位为标准推进行业文明创建。创建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追求创新与发展。
12、实行党建工作定期通报。局党组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听取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全年集体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局领导带头参加党组织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并带头给党员讲党课。
13、加大党建信息宣传力度。要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抓好党建信息动态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撰写稿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政法系统工委汇报党建工作情况。通过信息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关心司法、重视司法、支持司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