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居民膳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同时由于缺乏科学的营养知识与正确的营养观念,因营养过剩而引发的一系列
“文明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日益严重。因而健康饮食成为人们生活的新理念,均衡营养成为人们的新需求。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推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让人们能科学配餐和普及营养知识,使人们接受科学的饮食方式,从“吃饱求生存”向“吃好求健康”的方向转化,使每个家庭有效地保障和提高健康素质,防病于未然。
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要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每300人就拥有一名营养师,日本法律规定,100人以上食堂必须配备1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而我国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可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才奇缺,而素质高、经验丰富且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认证的中高级营养工作人员更是匮乏,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职业的前景十分广阔。
培训目标:
高级营养师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经本职业公共
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资格,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者。
(4)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3年)
以上,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5) 取得大专以上(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高级正规培训
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相关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等;
相关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龄前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酒店饭店烹调配餐人员、保健营销人员、
健身教练。
考试证书:
考试合格后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我国实行就业准入制,3-5年持证上岗,国家要求此类行业必需持证上岗。
营养学的基础知识、中国居民膳食宝塔、食品安全与卫生知识等内容,最终达到能够根据不同人群的年龄、工作特点、季节变化等合理配餐、健康饮食;掌握营养资讯收集的方法与技巧及如何利用营养资讯指导营养方案的制定等内容。
培训对象:
从事各社区服务与营养有关的工作;各专业营养保健资讯公司专业工作;各医药公司有关保健与营养的销售、宣传方面的工作;各健身会所有关营养指导方面的工作;各大酒店、机关、医疗卫生、教育机构、快餐公司、餐厅、保健食品、营养教育工作及管理工作;家政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有志从事营养方面的人员。
学习内容:
医学基础知识、营养学基础知识、人群营养基础、食品营养与食品加工基础知识、食品卫生基础知识、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营养指导和社区营养管理基础。
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膳食指导与评价、食品营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营养咨询和教育。
报考条件:
中级营养师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高中毕业,在本职业及相关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
学时数;
(2)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结业,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
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 取得大专以上(含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