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对当前土地政策的几点认识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2页

  要联系经济发展的历史来讨论中国的城乡发展问题和土地制度问题。不应该忘记,在现有的土地管理体制下,我们毕竟做成了三件大事:
  第一,保证了中国13亿人口的粮食供给,在世界闹粮荒的时候,中国粮食基本上达到供求平衡,仍然不涨价。
  第二,建成大量城市基础设施,使中国在发展中国家里成为基础设施改进最好的国家。
  第三,30年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历程中,中国没有出现大批城市贫民,基本没有出现像圣保罗、墨西哥城、菲律宾马尼拉那样大面积的贫民窟。
  这些归功于中国当代的土地制度。当然,改革需要继续深入。现在,我们面临许多问题,包括三农问题、城乡差距问题、土地的增值利用价值差异问题。这些都产生在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 
  经济发展说到底是两个过程:一是工业化过程,一般理解为非农产业化过程——不是指农业产值越来越少,而是从就业的角度看,务农劳动力比重逐步下降。二是城市化过程。城市化在一定意义上伴随着服务业和农业的发展,城市集约利用基础设施,有利于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有利于生产的社会化,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因此,工业化、城市化是经济发展根本的出路。很多问题,特别是三农问题、农民收入低等问题的解决也取决于此。   
  土地问题的利益结构
  从理论上看,工业化、城市化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中国已经用了30年,也许还需要50年时间,甚至两三代人才能完成。而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面对收入差距问题、三农问题、土地转移问题、城市化过程和农村农民利益的相对冲突,而且会出现长期“二元经济结构”。
  二元结构反映在农村现实中,就会出现两种土地:一种土地可以转变成城市化用途,也就是说城乡边缘地带的土地可能有比较快的升值空间;另一些土地离城市比较远,农地转移的价值并不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可能也分成两种:一种是在城乡边缘的农民,本身就业已经发生改变,不再光靠耕种,更主要的收益从土地转让以及土地的升值中获得;另一种是在偏远地区的农民|  此外,围绕土地,也形成了三种利益群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中央政府要顾及两件事情:一是粮食问题以及由粮食供给短缺造成的通货膨胀问题。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可以用国际贸易解决粮食问题,我认为可以提高粮食的进口比重,但保证18亿亩耕地的基本路线是不能变的。这里面有特殊的背景,就是我们仍然在面临粮食禁运的现实,这个在其他国家不存在,可能对我们是一个直接的威胁。这个问题地方政府可以不管,但中央政府要管。二是城市流动人口问题。如果失地农民到处都是,他们进入城市可能成为流民。
  地方政府的利益点在于扩建城市,尽可能获得宽裕的用地,并在这个过程中减少拆除成本,获得最大收益。农民在土地的利益上有所区分,城郊地区农民主要的利益是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而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农民对土地的主要利益诉求仍然是社保。
  这样,两种土地、两种农民、三种利益主体,就构成了今天中国城乡土地问题的基本利益结构。
  在土地问题上恐怕没有一种完全自发的市场调节机制。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的市场、农民争取自己的利益,在利益制约下实现博弈。在这种情况下,三种利益集团要达到制衡,中央政府要起到一定作用,要加强土地监管特别是重视对农地的监管以及对农民社保的关注。另外也要从全国的角度,考虑粮食供给和城市贫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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