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一)网上填写报名表
各盟市考生直接登录内土协网站http://xh.nmgland.cn进入“内蒙古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步骤及相关说明填写《2011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各盟市报名单位统一负责网上报名。
(二)提交报名材料、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初审、收取考试报名费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地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呼和浩特市考生直接将材料提交到内土协)进行初审:
续报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1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初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1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2.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各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报名条件严格审核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及材料是否齐全,收取报名费,并于7月15日—7月25日将考生报名材料及报名费汇总上报至内土协。
(三)内土协终审、汇总上报
内土协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终审,终审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上报材料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对相关土地评估机构给予处理,并取消其今后的报名审查资格。
内土协将全区考生汇总、上报至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由考试委员会统一编排档案号、准考证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一)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
1.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2.土地估价理论方法;
3.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4.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5.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二)考试时间
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举行。其中:
9月17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 9:30
土地估价理论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18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费用
2011年我区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费每科90元。
(二)打印准考证
2011年8月15起,报考合格人员可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内土协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由内土协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实践考核的具体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 斌 李大喜
联系电话:0471-6634424 0471-6202489(传真)
网 址:xh.nmgland.cn
邮 箱:nmgland@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
特别说明: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续考考生不需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还需重新上传。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