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安排,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报考者可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四个考区报名并参加考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考生考试的缴费标准与报名考区内地考生相同。
(二)报名时间和确认地点 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2011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10日,报名确认地点设在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秘书处,地址为: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1906室(与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大楼相邻),联系人:陈姗、陈晶,联系电话:0591-87660137。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费用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准,今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向考生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相关知识》每人每科60元,《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一并交费。
(四)领取准考证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1年8月16日至26日,自行登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另行发行)。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等。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
四、各科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9月17日 |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
8:30-9:30 |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
10:30-12:00 |
|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
14:30-17:00 |
|
9月18日 |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
9:00-11:30 |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
14:30-17:00 |
福建考区考点详见准考证。
五、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由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