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6页
四、公路工程监理试验
在监理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试验检测又是监理工程师控制质量以数据说话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公路工程监理规范中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独立完成以下五种试验:
(一)验证试验是对公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检测报告,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是否同意是否采购。在材料或商品进入现场后还应按规定的批量,规格按一定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
(二)标准试验主要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参数或指标,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
(三)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或各种专用条款的规定,在各类分项工程开工前,对该类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的旁站,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数据进行复核,是否能全面指导施工。
(四)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实际内在质量进行符合性试验,主要包括各种材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水泥稳定砂砾、沥青混凝土的强度测定和试验,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五)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质量做评定。监理工程师按合同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现场检测评定,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确认。
通过以上各种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原材料和商品构件,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然而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有些监理组织由于主观及客观的影响,很难较好地完成以上试验检测工作,使得监理工作过分地依赖于承包人,导致监理力度不高,甚至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加强试验检测工作是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增强监理工作力度的保证。对一些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完全真实地做好试验检测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A、监理试验检测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高。近几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培训,但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的监理人员不多,从事于试验检测的人员大多数为试验员,或只有试验员资格而没有监理证书,这些人工作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指导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往往苟同于承包人的试验检测。
B、监理试验检测设备不足。目前工程监理试验检测设备一是业主提供;二是由监理单位自购,近年来公路建设投入大幅度提高,业主管建的项目和监理单位承监的项目都大幅度增加,给监理组提供的设备往往满足不了现场检测的需要,监理的许多试验需要外委完成,一些外委单位不具备公路试验检测资格,导致试验检测水平不高,产生的数据误差较大。
C、监理独立完成试验检测的能力不强。一些监理组织往往和承包人一同试验检测,施工、监理共用一套试验检测资料,监理资料失去了对承包人资料的验证作用。
D、部分监理单位试验检测资料欠真实。由于监理试验检测工作量较大,一些监理人员凭借工作经验检测资料的事情时有发生。
E、监理抽样方法不正确,抽样频率不足,难以公平、公正地反映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力度,提高监理单位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才能逐步解决和完善。
监理试验检测的目的主要是控制进场原材料、商品构件符合规范、各种条款、合同文件的要求,检验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资料是否真实可信,是否能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监理不可能向承包人一样对工程实体、原材料、商品构件进行全数检查,而是通过抽检达到控制的目的,因此,监理的抽检既要有代表性又要有针对性,同时还要兼顾公平性。
代表性就是通过样本的质量情况来反映总体的质量情况。有一些监理取样代表性不强,如水泥稳定碎石无侧限抗压强度及水泥砼抗压强度取样,一般情况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一个台班可摊铺600~1000M,取样地点可以在拌和站或摊铺现场。一些监理在拌和站某一盘料或在摊铺现场某一地点取样,显然样品不能代表整个台班或某一路段的水泥稳定碎石的侧限抗压强度,而只能代表一盘或某一桩号的水泥稳定碎石强度;又如浇筑水泥砼,按规定31~50M的大梁应取3组试件来验证该砼的抗压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一些监理取样只在一盘中取足3组试件,显然试件的代表性不强。
针对性是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抽检不仅要具有代表性把握整体质量水平,同时也要对局部的薄弱环节进行控制,以求不留工程死角。如压实度的检查,一般情况下成段落的施工容易保证压实质量,而在施工接头处、路基边缘、构造物附近等处压实度往往不如路基中部,因此监理的抽检就应该针对这些薄弱地段进行,如果这些地段的压实度能够保证,其它地段的压实度就比较放心了。在施工中有针对性的抽检可以做到事半功倍。
公平性是在验收评定中某一条路或某一构造物的评价,我们是对它的总体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不能在验收评定中对以偏盖全,以点代面,工程中不可能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异常或薄弱点,但不能就此否定整个工程质量。因此在工程质量评定时应按规定要求的随机取样确定抽检的位置进行抽检评定才能体现出公平性。
在一些工程监理办法中往往规定监理的抽检频率如20%,一些监理简单的认为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进行100%地检测,而监理按20%就可以了。例如:规范规定16~30M的大梁抽检2组砼抗压强度试件,而按20%的要求监理抽检1组就够了;又如对水泥稳定基层压实度的检测,规范规定每200M每车道理抽检2处,那么对于双车道1000M应抽检20处,而监理按20%的频率只检测4个点,认为就符合要求了,其实不然,我们应该正确理解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是最低的要求,是施工、监理都应该共同遵守的最小的抽检频率。如果监理抽检频率不能满足质量评定标准就无法进行评定。举个例子,如果对1000M双车道的沥青砼路面厚度进行评定,按规定的频率是200M每车道一处共10处,但你只按照监理20%的抽检频率抽检2处,评定不合格就说明该1000M厚度不合格,那肯定是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正确理解和应用试验检测工作的代表性、针对性、公平性及保证最小的抽检频率是监理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加以认真对待,不断改进提高监理组织的管理力度,增加试验仪器设备,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把公路工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搞的更好、更完善。
[结束语:]
总之,我们工程质量监理的目标是要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热情服务,预先监理,事前监理,并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严格进行开工报告的审批,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杜绝质量事故。“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让我们牢记住自己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创优,完成我们这一代质量监理人员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