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师资讯:郑州黄河防汛环保埋隐患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获悉,由于郑州市白庙水厂取水口位于黄河花园口处,上游1000米到下游200米范围内为一级水源保护区,严禁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但此前的监测数据显示,高峰期花园口附近的渔家乐日排污量达10至20吨。

该局污染控制处处长陈勇说:“根据郑州市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这一区域的违法项目2011年11月底必须搬迁到位,但目前这些渔船只是从一级保护区转移到了二级保护区。”

黄河惠金河务局党组副书记孙石头告诉记者,按照《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禁止在堤(坝)身、护堤地内建房、排放废物、进行集市贸易等活动,渔家乐的私搭乱建行为严重破坏了黄河工程的完整性,给汛期防洪带来隐患。

记者还注意到,由于市民和游客前来纳凉,暑期晚间的渔家乐生意格外火爆,从南裹头至东大坝沿线停满了小汽车,高峰时段甚至出现拥堵现象。

孙石头对此表示:“每年的‘七下八上(七月下旬八月上旬)’是河南的降雨集中期,同时也是河南黄河防汛的关键期。由于三门峡至花园口段没有控制性工程,洪水预见期极短,一旦有情况,想转移都来不及。”

黄河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黄河已二十多年没发大水了,发生大洪水的几率在增大,在花园口附近开展的渔家乐经营活动安全隐患极大。

“牛皮癣”缘何多年难除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所属地段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渔家乐面临“多龙治水”的管理困局,这给相关部门在监管责任上推诿扯皮留下空间,最终使得明显违规的渔家乐成了一块难以根除的“牛皮癣”。

郑州地方海事局业务科工作人员夏国荣介绍,从业务分工来说,海事部门主要负责水上载客或者运输船只的监管,而渔家乐的船只主要用于餐饮经营,且长期停靠岸边,因此并不在管理范围。

船主刘三也告诉记者,渔船只是餐饮经营场所,出于安全考虑,大家一般都不会出航。然而记者多日采访发现,每到夜间,便有渔船应客人要求,纷纷开到河面上“兜风”。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水产办副主任胡金文表示,按照规定,农业渔政部门负责管理渔业船舶,包括渔船登记、发放捕捞许可以及进行年检,“但渔家乐船只从事的是餐饮经营,不是渔业生产,严格讲并不算渔业船舶。”

事实上,无论是惠济区防办此前发布的《进一步加强黄河调水调沙期间涉水生产安全的通知》,还是《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意见》,都对渔家乐的管理职责进行了划分,其中明确要求:交通海事部门负责“清除无证水上浮动设施,禁止载客出河游玩”,河务部门“督促清除河道内违章建筑”,农业部门“加强沿黄餐饮船只和捕鱼船只管理”等。

孙石头认为,除了多头管理带来的难题外,渔家乐难以取缔的背后还有深层次的经济原因。据他介绍,近年来,河务部门先后给多名渔民下达过处罚整改通知。早些时候,因为要清除东大坝和南裹头附近的渔家乐,执法人员一度与相关人员起了冲突。

“对渔民来说,渔家乐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单纯取缔,势必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孙石头说。

胡金文表示,作为违规项目,眼下的渔家乐像是一个已经出生的“黑孩子”,难以一禁了之,最好的办法,是统筹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将这些人进行转产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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