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技术导则生态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三、再次确认、取消、增补培训和变更学员等事项

(一)学员需于 7月7日10:00前登陆网站再次确认培训、住宿等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详见《关于对环评工程师系列培训增加再次确认的通知》(环评估发[2010]20号)。

(二)本期学员未按规定确认的,视为取消培训。本期取消培训和审核未通过的学员名单将于7月11日前在网站发布。已取消培训的学员不能参加本期培训。

(三)本期增补学员的名单将于7月11日前在网站发布。增补的学员不需再次确认,但需填写《宾馆预定回执》(附后)并于7月15日17时前发传真至0431-85352700,经确认后,方可预订房间。

(四)本期学员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不能按时报到以及单位内部变更人员的,须于7月15日前传真至010-52931002

四、培训费用

(一) 1500元/人(含资料费)。只接受现金缴费。

(二)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参考标准为住宿费350元/标间·天(含早餐)或428元/单间·天(含早餐)。餐费160元/人·天。宾馆可以刷卡结帐。

(三)宾馆依据学员回执安排住宿,未进行回执确认的,不安排住宿。

五、联系人

孙 阳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电 话: 010-52931004

传 真: 010-52931002

孙 珊 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电话:0431-85352700

传真:0431-853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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