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3页
(三)与承包商的协调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 (2)进度问题的协调。一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 (3)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 (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 (5)合同争议的协调。 (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7)处理好人际关系。
(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2)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 (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五)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 (1)工程质量监督站 (2)重大质量事故, (3)建设工程合同应送公证机关公证,并报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征地、拆迁、移民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和协作;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宜请消防部门检查认可;要敦促承包商在施工中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坚持做到文明施工。 2.协调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这是一种争取良好社会环境的协调。 对本部分的协调工作,从组织协调的范围看是属于远外层的管理,监理单位有组织协调的主持权,但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根据目前的工程监理实践,对外部环境协调,应由业主负责主持,监理单位主要是针对一些技术性工作协调。 10、组织协调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 (一)会议协调法 (二)交谈协调法 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 (三)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四)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 (五)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