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析上

发布时间:2011-09-30 共5页


  监理人可以终止合同的条款有:

  (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移交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监理合同即终止。

  (2)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33及第34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复习提示1】监理合同的终止有

  ○1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

  ○2承包人和委托人移交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3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三个条件。

  【复习提示2】监理人终止合同和委托人终止合同的区别。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条款有:

  (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经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监理合同即终止。

  (2)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3)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知识点:要约的撤回和撤消

  1.【问题】 《合同法》规定,承诺撤回的条件,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后

  【解答】答案是C 。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问题】某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下列文件中的( )属于要约。

  A.招标公告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

  D.补遗通知

  【解答】答案是C 。

  投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的行为属于要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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