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8-01-23 共3页

    二、投标报价和审查签订对于合同管理具有决定意义
    (一)投标报价是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要做好一个既有利又有竞争力的报价,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复核工程量。工程预算是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的费用支出,也是承包商的保本点。因此,工程预算必须全面反映招标文件的内容,反映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商的合同责任、义务、工程范围和详细的工程量。预算前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分析、具体地逐条地确定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复核工程量,以确定各项费用。
    2、调整报价策略。一般在承包工程中,投标报价不等于合同价格,因为在议价谈判和合同谈判中可能调整报价,而常常合同价格又不等于工程实际结算价格,因为合同实施中可能通过索赔调整合同价格。因此,承包商在议价谈判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调整报价,提出更好的、更先进的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以战胜对手。
    (二)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商在取得合同资格后/一级建造师/,应把主要的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的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进行合同风险分析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1、审查合同文本条款?。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1)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不能漏项,对合同规定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情况都要作预测、说明,以防日后争执。(2)定义清楚、准确,双方工程责任界限明确,不能含糊不清。(3)合同条款应体现双方平等互利,即责任和权利、工程和报酬之间的平衡。
    2、承包工程的合同风险。常见的风险有三类: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的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1)在报价过程中,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可采用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先抛开,再与业主议价谈判,其次合同中规定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要增加风险附加费,或采用多方案不平衡报价以供业主选择。但这些方法要根据自己竞争的能力以及抗风险的能力而确定,以免影响中标。(2)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约束条件。尽可能将风险大的合同责任尽量采用分摊的原则,尽可能使双方形成一种共同抵御、共同承担的密切合作关系,但同时施工单位也可相应地减少一些利益。
    3、谈判与签约。在合同谈判阶段,应选择最有合同谈判能力和经验/一级建造师/的人作为主谈进行合同谈判,其他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和建议。(1)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承包商的基本目标是取得工程利润,这个利可能是该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承包商的长远利益。(2)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承包商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搞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双方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另外,对重大问题不能客气和让步,切不可在观念上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当然,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3)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应注意两点:①一切问题必须“先小人,后君子”,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有侥幸的心理。②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要相信“一字千金”,不要相信“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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