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法规辅导:执行程序与措施

发布时间:2018-01-23 共2页

  (七)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即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八)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即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例题】诉讼管辖分为( )。
  A.级别管辖
  B.地域管辖
  C.专属管辖
  D.移送管辖
  E.指定管辖
  【答疑编号11303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E 
  【例题】建设单位因监理单位未按监理合同履行义务而受到损失,欲提起诉讼,则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
  A.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B.有事实和理由
  C.有充分的证据
  D.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E.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答疑编号11303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E
  【例题】诉讼管辖中地域管辖的原则是( )原则。
  A.被告就原告
  B.原告就被告
  C.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D.当事人所在地
  【答疑编号11303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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