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复习辅导1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4页

  建设项目合同索赔管理
  (1)索赔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原因
  1)合同索赔的含义。在法律和合同体系中,索赔是当事人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和惯例,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要求,以获得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补偿自己的损失的一种合同行为。
  2)建设项目索赔发生的原因:
  不可预见的风险
  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
  承包方双方利益冲突
  激烈的市场竞争
  (2)建设项目索赔的特点及其分类
  1)建设项目索赔的特点。
  ①索赔的普遍性。
  ②索赔权利的平等性。
  ③索赔强调合同依据和事实证据。索赔的成立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索赔事件对当事人确实已造成经济或权利上的损失或损害;
  第二,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原因,不属于受害人的责任、并按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的另一方承担。
  此外,对于索赔的提出,往往还有时限的要求。
  ④索赔处理的复杂性。
  ⑤索赔管理是涉及多种专业的综合性学科。
  2)建设项目索赔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归纳如下:
  ①按索赔的目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②按索赔的当事人
  承包商向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索赔、向分包商的索赔、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建设项目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
  分包商对承包商的索&&赔等。
  ③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合同明确规定的索赔、合同隐含的索赔
  ④按索赔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工程施工内容变化:如工程范围变化、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改变、位置或高程改变、额外工作等。
  二现场条件的变化:影响较的如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的变化或外界障碍。
  三工程进度和计划改变:如各类延误、施工顺序改变、计划调整、加速施工、暂停施工和赶工等。
  合同价格的变化:主要涉及材料、人工和运输等价格变化所引起的对合同价格的调 整,以及对价款支付数额和时间方面的不同理解。
  四后继法规变化:即在合同确定之后,法律、法规的变化引起的承包人费用的改变。
  五有关合同文件的原因:如合同文件的错误、合同条款的含糊不清和对合同文件的不同理解等引起的索赔。
  由建设项目业主风险、特殊风险导致的索赔。
  与协调有关的索赔:如各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干扰,以及承包商和分包商、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索赔等。
  六保险方面的索赔:包括保险办理手续、保险投保范围和理赔等引起的索赔。
  ⑤建设项目业主的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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