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招标黑幕---一种群体性堕落的范本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曾一度被冠以“中国首富”、名震上海滩的“公路大王”刘根山,因涉嫌巨资诈骗被司法机关刑拘。据《每日财经新闻》7月10日称,上世纪80年代初,刘根山领携的茂盛集团在香港以贸易起家,之后以外资投入嘉浏高速公路项目,又投资了沪青平公路、上海同三高速、上海南环高速、宁波绕城高速、甬金高速等7条公路。在短短几年间,以21亿元的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36位。

和某些挤进中国上流社会的商人一样,刘根山的发迹并不出人意料,凭借“外商”的包装,利用国有银行的资金,使公司迅速发展成一个涉及基础设施、房地产、贸易、航运、娱乐以及金融等行业的国际集团。令人费解的是,上海及浙江的许多高速公路项目,虽然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却都会不偏不倚落在刘根山的手中。不过,一篇《福建药品检验设备采购招标惹争议》的文章,似乎给了一个相应的答案:《中国改革》杂志(2008年第七期)载,天海招标公司受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招标设备项目,两次招标结果都被委托单位推翻,原因是招标公司曾通过中间人引诱个别竞标者,宣称只要肯交钱就保证让其中标,他们在未得到对方及时回应的情况下,便悍然将招标设备转向别的品牌。

其实,这样的招标手段本没有多少新闻价值,关键之处是两次招标结果都被推翻。这样的现象不仅在“公路大王”辉煌的创业史上没有记载,在全国同类事件中也实属罕见,所以才有了“人咬狗”的效果。尽管如此,如果说因此引起了“业内哗然”也是夸大其词,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各地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中存有多少猫腻,早已是路人皆知的事情。虽然每个项目的上马都要通过一套完整程序,立项、验证、评审、公示……看上去无懈可击,而这一切不过是“台上”的功夫,起决定作用的和这些表演毫无关系。滑稽的是,对这样的现象谁都心知肚明,谁也不觉得奇怪,谁都痛骂权钱交易,谁有机会也不轻易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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