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守杰老师的初级经济法历年考题评析(1)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4页


【例题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A、 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仲裁实行地域管辖
D、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
【答案】C
【解析】(1)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2)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例题2】下列有关仲裁事项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有仲裁协议
B、仲裁庭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
C、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D、仲裁均公开进行
【答案】D
【解析】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七、行政复议(重点)
1、行政复议范围
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形(注意多选题)
(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例题1】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决定
C、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答案】ABC
【例题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降职处分决定不服
【答案】D 
【解析】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注意单选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例题】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行政复议费用。( )(2003年)
【答案】×
3、行政复议机关(重点)
(1)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
(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① 对于“维持原判”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 对于“变更原判”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重点)
1、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首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都可以同时申请行政复议。( ) 
【答案】× 
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3、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应当“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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