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税法辅导(13)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4页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凡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例如:用于生活福利设施、专项工程、基本建设,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视同销售,计入销售额中,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如果纳税人用于本企业基建、生活福利设施、专项工程的自制消费品,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就应依法通过公式换算出组成计税价格,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1一消费税税率)

  【示例】
  1.甲客户向乙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则该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销售额=(250 800+30000)/(1+17%)=240000(元)。

  2. 某纳税人自产一批护肤护发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照,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答案】B【解析】消费税为价内税,故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分母为(1-消费税税率)。

  3.某化妆品企业于2005年3月8日将一批自制护肤品用于职工福利,该产品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该批产品成本为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产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2005年中级试题
  A.0.91 
  B.0.84 
  C.0.78 
  D.0.74
  【答案】A【解析】该批产品应纳消费税税额=[10×(1+5%)/(1-8%)] ×8%=0.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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