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2页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此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示例】
1.某小型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6年3月取得销售收入8.48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原材料一批,支付货款2.12万元(含增值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0.48
B.0.36
C.0.31
D.0.25
【答案】A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不得抵扣,故其应纳增值税=[8.48/(1+6%)]×6%=0.48万。
2.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2年3月,该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含增值税)31200元。已知该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为4%,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元。
A.1248
B.1872
C.1766.04
D.1200
【答案】D【解析】应纳增值税=[31200/(1+4%)] ×4%=1200(元)。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的增值税采取价外税,进口的应税货物在进口前没有在我国履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不存在已税因素扣除的问题,因此,对进口的应税货物均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